員工安全工作能力的表現形式員工安全工作能力的表現形式分為六種:第一,安全自控能力。員工必須養成遵章守紀的作業習慣,作業前對現場狀態通過“望、聞、問、切”進行確認,不斷提升自身的自控能力,合理規避事故激發因素,預防事故給自身造成的傷害。第二,風險預知能力。員工必須掌握基礎安全知識,熟悉安全操作技能,持續提高風險辨識及預知能力;現場作業前,對可能發生事故的因素進行分析和告知,對采取的措施進行自我評價,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第三,應急救援能力。員工通過事故模擬演練和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不能應付安全知識的學習,否則,因一時的失誤能引發一起傷害事故,一次救援的失誤能引起次生事故或擴大事故的傷害程度。第四,堵塞漏洞能力。各級管理者應不斷堵塞安全工作漏洞,發動員工開展查找身邊各類安全隱患活動,并限期整改;應不斷完善相應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防止出現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現象。第五,異常判斷能力。各級管理者及員工要不斷提高對異常情況的判斷能力,針對各種異常及偏離事件應追溯本質原因,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予以解決。第六,持續改進能力。 應對自我的安全具有持續改進能力,應不斷查找改進的機會,主動改善現場安全狀態,積極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降低傷害事故所帶來的不可逆轉的損失。 安全部 王鳳娟 |